北京市中和亚健康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中和亚健康科学研究院
2026-01-24
北京市中和亚健康科学研究院
科研院办[2020]04号
关于开展产后修复科普宣教与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累积的生育需求集中释放,群众对生育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妇幼健康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服务资源都面临新挑战。当前,产后母婴康复护理机构在蓬勃发展的同时,客观现状还是服务水平整体低下,服务手段缺乏规范,严重制约着中国产后母婴康复行业的发展。为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有关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的要求,北京市中和亚健康科学研究院联合中和亚健康服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后修复科普宣教与技术推广工作,传播科普知识,提升公众产后康复意识与素养,引导母婴康复护理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产后母婴护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具体执行工作由北京市中和亚健康科学研究院产后修复研究所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0年5月26日至8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首批遴选500家产后修复科普宣教与技术推广单位,承担产后修复科普宣教与技术推广工作,推动形成政府关心、社会关注、全民关爱的女性产后健康公益服务体系。
二、推广单位任务
充分发挥推广单位的主观能动性,根据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多种形式传播女性产后健康知识,普及产后康复的必要性,提升公众产后康复意识与素养;开展产后修复技术讲座,提升产后母婴康复护理机构从业人员技术技能水平,更好服务孕产群体。
三、申报与遴选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医疗、保健、教育、科研等机构,设有专门负责产后健康文化建设的部门,并配备管理人员。具体申报条件按照《产后修复科普宣教与技术推广单位管理暂行办法》(附件 2)执行。
(二)申报材料
1.按照申报基本条件要求说明陈述申报理由,阐明自身特色优势,填写《产后修复科普宣教与技术推广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
2.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资格/技能证书等)。
(三)申报时间
各地、各单位每年3月进行申报,申请受理截至每年3月底。2020年申报时间安排为:5月26日至8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向北京市中和亚健康科学研究院产后修复研究所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编印成册,并附电子版材料。
(五)遴选确定
由北京市中和亚健康科学研究院产后修复研究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论证,并进行实地考察,并上报北京市中和亚健康科学研究院审定。原则上每区县遴选确定不超过3家“产后修复科普宣教与技术推广单位”。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 珍 13825137865 李继杰 13511214037
资料邮寄: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幸福一村55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局办公楼306室 王金军收
邮编:100027 电子邮箱:13617990143@139.com。
附件:
1.《产后修复科普宣教与技术推广单位申报表》
2.产后修复科普宣教与技术推广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中和亚健康科学研究院
2020年5月25日
